雅安市中医医院城后路院区食堂、第二住院大楼九楼空调安装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为保障雅安市中医医院正常运行,确保医院改造工作及时完成,我院拟进行雅安市中医医院城后路院区食堂、第二住院大楼九楼空调改造项目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来院参加调研活动,现将相关调研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雅安市中医医院城后路院区食堂、第二住院大楼九楼空调安装项目市场调研。
二、资质要求
(一)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参加本次调研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本项目相关其他资料(如出具现在经营的业绩合同并在有效期内,必须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次调研活动;
(八)如参与本次调研活动商家(法人)存在股权关系或其它关联关系,一经查实,将自动取消本次调研资格。
三、项目要求
1.服务地点:雅安市中医医院城后院区。
2.雅安市中医医院城后路院区食堂位于城后路358号(原雅安市人民医院)家属区入口左侧,房屋结构为全现浇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49.52平方米,地上两层(无地下室)及附属设施。第二住院大楼9楼面积约940平方米,房屋结构为全现浇框架结构。医院现有直膨机两台,功率为150千瓦,每套含一台主机三台外机。
3.食堂安装直膨机一台,第二住院大楼九楼安装直膨机一台。因二住九楼楼板厚度约13cm,商家勘察现场勘察时需核实承重是否达标,如无法满足,参与调研的商家需提供两套安装方案。
4.商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院方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现场踏勘过程的人员安全问题由踏勘商家自负。进场前须签署《城后路院区现场踏勘登记表》,未签署直接进入现场踏勘的视为无效踏勘。如现场踏勘未提出问题导致后期缺失配件等情况而影响整体运行,相关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由施工方自行清理,清理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6.所有施工需保证施工安全,施工时需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安全保护措施。涉及高空作业、动火、动焊、热切割、有限空间作业等施工的需在施工前向院方报备,并提供相关特种作业证件。待院方审核完成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所有人员安全由施工方负者,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院方损失的,施工方需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7.签订合同入场后需安排具有专业建筑工程经验工作人员进行施工对接工作,施工方需自行编制出具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合同清单执行。安装项目完成后需保证正常运行并由院方完成验收签字确认盖章后,按照医院报销流程完成付款。如项目未达到院方验收标准院方可要求返工并暂不支付费用,因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待返工完成验收通过后按正常流程付款。
8.需与我院签订《雅安市中医医院与第三方服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四、违约责任
如因施工方违规操作或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我院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施工方承担。
五、资料投递
1.报价表(自制)包含设备、安装、材料、人工、运输、税金等全部费用,须分项报价;
2.所有调研资料需密封,封面注明“雅安市中医医院城后路院区食堂、第二住院大楼九楼空调安装项目市场调研”、资料递交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
3.有意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18:00前至总务科提交调研资料。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5-5195530
雅安市中医医院
2025年5月28日